恭城瑶族自治县位于广西东北部、桂林市东南部,总而积2149平方公里,辖3镇6乡,总人口27.8万人,居住着瑶、汉、壮、苗等19个民族,其中瑶族人口14.8万人。这里环境优美,气候温和。恭城东、西、北部三而环山,中间为河谷、草地、丘陵地带。境内海拔1000米以上山峰318个,银殿山为全县最高峰,其主峰海拔1885米。恭城河(茶江)纵贯县境,支流纵横密布。气候温和,年平均气温19.7℃,年均降雨量1437毫米。恭城资源丰富,物产盛多。境内矿产资源丰富,在广西占有重要位置,主要金属矿藏有钨、锡、钽、铌、铅、锌、锰、铁、铜等10余种,其中钽铌在全国占重要地位,铅锌矿藏量属广西第二位。城县城地貌似天然的大八卦图,茶江以”S”型绕越整个城区,更显瑶乡之神秘。恭城山清水秀,古迹众多。恭城自古处于中原进入两广的交通要道,中原文化和岭南文化互相交融,造就了独特的瑶乡地域文化。
恭城欠款多少金额会坐牢?
1、借钱不还,这是民事行为,不是刑事案件,一般不会坐牢。在法律上,没有规定欠款达到多少额会坐牢,欠钱不还,可以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。
2、胜诉后,法院判定需要偿还债务,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偿还的话,对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。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,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(如存款、车辆、房屋等),如果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,可以依法强制执行。
3、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对方还钱,对方有能力还钱,却仍不还钱的,涉嫌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有可能会坐牢。对方如果有藏匿、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,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。
4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,对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5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,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6、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。